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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表明不再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将住房套数认定由“以缴存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为单位,以在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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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4月24日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24〕42号),施行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优化如下。一、扩大提取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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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政策要求,贵阳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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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公积金缴存余额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二、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时间限制。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扩大异地贷款的类型。将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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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3.9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五年期以上LPR较上一期下降25个基点。